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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卫健委依法注销医疗机构公示

发表时间 2025-01-14 15:59


根据法院判决,湖北华中长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孝感卫康医院有限公司之间的租赁合同已通过司法程序,于2023年6月1日正式解除。

孝感卫康医院自2023年6月1日起停止在该医院内的所有经营活动,即其作为医疗机构的运营已正式停业。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医疗机构停业的,必须经登记机关批准。除改建、扩建、迁址原因,停业不得超过一年”。

鉴于孝感卫康医院已停止在该房屋内的医疗活动超过1年,即停业已超过1年,符合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法定条件。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要求,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5114—2025121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卫健委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俊喜、何蕾  联系电话:2281380  联系地址:孝感市民之家(新桥路1号)一楼东二区卫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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